總務主任工作執掌
1.擬定本處各項章則、工作計畫,並主持管理事項,典守學校印信。
2.彙集本處各業務擬編之行事曆,並負責執行追蹤管理與考核。
3.有關總務業務法令適用疑義之解答與請示。
4.主辦營繕工程及重大設備採購案件。
5.永續校園及無障礙校園計畫之擬定與推動。
6.學校校舍之安全管理維護與使用調配。
7.督導災害之預防、搶救及善後處理工作。
8.年度計畫列管項目之選定與呈報、考核。
9.列管項目執行進度、追蹤月報之呈報。
10.飲用水系統之管理維護及定期水質安全檢測。
11.上級機關、校長交辦或會議會報重要決議案之執行管制、追蹤。
12.工友管理、工作分配、督導與考核。
13.校區防火管理、消防安全申檢及自衛編組訓練。
14.主持或出席有關會議。
15.記載學校大事(校史沿革建立)。
16.校舍設備管理、維護與校區零星修繕。
17.員工值日之編排。
18.替代役之管理。
19.消耗性辦公用品購置管理與分發使用登記。
20.印刷資料及印刷用具之保管與調配。
21.會議、典禮會場之佈置、供應事項。
22.校區、活動中心場地之租借管理。
23.財產購置、登記、保管與領用、撥借事項。
24.財產增減與量值統計表呈報。
25.財產毀損、報廢拆除之處理。
26.財產年限之評定與財產清查等事項。
27.經管物品保管、分發、出借、收回登記及課桌椅調配。
28.物品之估價、採購。
29.其他相關業務及上級交辦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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